关于重庆和大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2月27日收到的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渝0109执197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重庆和大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价值839640.07元的机器设备及办公用品。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0日止。

查封由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