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阳铠榕电解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9503005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7日收到的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鄂05执恢54号之十七”《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长阳铠榕电解锰有限公司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古城村的设备731台(套)[详见抵押物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11月7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明细表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