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利弘陶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0611001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11日收到的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川1126执保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四川利弘陶瓷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厂区压机一台(压机型号:HLT-恒力泰;机型:YP8890;机号:B136),以2,300,000元为限。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6年1月8日起至2028年1月7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