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顺市久丰合成树脂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5704006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14日收到的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辽04执63、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抚顺市久丰合成树脂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财产(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0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