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鞍本铁选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7001049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25日收到的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503执4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本溪鞍本铁选厂所有的现存放在其厂区的烘干机2套、高频振动筛两套、分级机四套、1530球磨机两套、46式破碎机一套,共计11套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即自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止。
查封由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