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0215000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6月13日收到的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882执1、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石桥市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南楼开发区厂区内全部机器设备、车辆(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从2026年6月1日起至2028年5月30日止。

原查封案号(2021)辽08执恢63号、64号、65号

查封由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