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邢台科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6807076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15日收到的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0503执767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503民初7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第三项确定被告邢台科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名下的1282台设备(详见动产抵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3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清单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