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鑫海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5401018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28日收到的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711执保1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冻结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核发的大连鑫海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名下30个出租车营运号牌经营权,出租车营运号牌编号为:AY60525-AY60529、AW11395-AW11414、AY60055-AY60059(详见查封清单)。

二、冻结期限三年,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8年3月27日。

冻结由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