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万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0407013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8日收到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京01执1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北京万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动产抵押登记书》(登记编号:106D160589)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变更登记》(登记证明编号:02835383000343275348)登记的抵押物。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2月10日至2027年2月9日止。
查封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106D160589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