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鼎盛合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2801039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21日收到的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津0113执保3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天津鼎盛合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所有的抵押登记证明编号28665205003661239959项下全部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3日。

三、抵押期限二年,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查封由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