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皓成饲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5814015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9月6日收到的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吉04执15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吉林省皓成饲料有限公司存放于其公司厂区内的生产设备两台(通用标准型反刍科一台、通用标准型禽科一台,自建时间均为2021年8月)。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6年9月4日至2028年9月3日止)。

查封由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清单

202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