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611508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7日收到的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辽0281执恢8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张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21**************35)名下位于瓦房店市老虎屯镇石屯村瓦房店市晶成新型轻体空心砖厂厂房内、楼内所有设备。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4年9月16日至2027年9月15日止。

查封由瓦房店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