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新鑫特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0313297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月8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冀02执恢2975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唐山新鑫特钢有限公司的球扁钢44804.42吨、钢坯3863.91吨、850生产线机械设备一条。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1月5日起至2025年1月4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