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石桥市中广欧特斯空气能设备销售中心、赵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7411003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30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8执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大石桥市中广欧特斯空气能设备销售中心和赵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21**************38)所有的两台空气能设备(品牌:中广欧斯特、产品名称: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主机型号:ZGR-75ⅡAD)及其他配件。

二、期限:两年。(2024.4.22-2026.4.21)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