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鼎冠陶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31日收到的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皖05执恢1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江西鼎冠陶瓷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动产,详见查封清单。

二、续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为2021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

查封由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