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超源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1403058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1月10日收到的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13执587、5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新疆超源化工有限公司抵押的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编号:65232019003288、65232019002644。(后附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9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注:编号为65232019003288、65232019002644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