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新宜化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7704000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日收到的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鄂05执保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河北新宜化肥有限公司位于中华北街8号厂房内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7年4月29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设备清单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