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沁阳市季晨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2706174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2月22日收到的沁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豫0882执1743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沁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沁阳市季晨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的机器设备:地磅1个、环保设备1套、生产设备1套、换热器1个、污水处理设备2套、水质测定仪1个、三足离心机1个、COD连续检测系统1套、氨氦连续检测系统1套、等比例采样系统1套、工控机控制系统设备1套、超声波在线流量计1个、废水总排口在线检测设备1套、生产设备资本化-1、DCS控制系统1套、离心机PS800、化验仪器1套、合力叉车2套、RPF功能纤维废弃处理单元1套、闪蒸干燥器改造1套、圆筒干燥机成套设备1套、平板离心机1个、空调3台、电视机1台、热水器1个、油烟净化器1个、电动门1个、压面机1个、计算机网络设备1套、门禁系统1套、多功能试色机1套、烟囱1个、浓缩反应釜4个、磺化储罐4个、萃取反应釜8个、酸罐2个、回收反应釜8个、真空磅7个、结晶锅4个、压滤机2个、两边储罐11个、烘干设备、耐酸大红、尼文酸、四磺酸钠配套生产设备。

二、期限为二年(2025年2月20日-2027年2月19日)。

查封由沁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沁阳市季晨化工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清单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