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嘉鑫华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4707260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17日收到的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闽0111执保260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福州嘉鑫华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福州市闽侯县惠生产业园厂房内的机器设备(1.电液同步数控折弯机WAD-160t/4000,1台;2.机床·光纤激光切割机ULE6020,1台;3.液压板料折弯机WC67Y,1台;4.液压摆式剪板机QC12Y-4X4000,1台;5.螺杆式空压机CK-20A,1台)。
二、上述动产查封期限二年(2024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4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抵押及其他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的有关手续;轮候查封的,查封期限自在先查封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计算。
查封由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