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利盟菌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月26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811民初151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济宁市利盟菌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微工商抵登字(2018)8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现坐落于微山县经济开发区金源东路6号的钢结构厂房(含原料车间884.5m2、锅炉房168m2、装饼车间936m2、南办公楼340m2、北办公楼340m2)一宗。

二、查封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0日。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微工商抵登字(2018)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