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康洋电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1102执1821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山东康洋电源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五莲县高泽工业园的545台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日五工商抵登字(2016)第00186号】继续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1月6日起至2024年1月5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日五工商抵登字(2016)第00186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