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嘉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10日收到的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211执恢14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环嘉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破碎生产线一套。(原查封案号为(2019)辽0211执5501号)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两年,继续查封期限自2022年1月14日至2024年1月13日。查封期间由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使用,不得出售、抵押、质押、转让等。安全由被执行人负责。
查封由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