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冠县新瑞木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1607108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2月8日收到的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525执1081号之十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冠县新瑞木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动产登记证号为2018103号的热压机组液压系统、翻板冷却机、装板机等机器设备157台套,动产登记证号37152019018889号的循环流化床锅炉、高压柜、除尘器等机器设备57台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2月10日至2027年2月9日)
查封由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018103号、37152019018889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