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辽滨炭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8010005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13日收到的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802财保5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营口辽滨炭黑有限公司质押给申请人营口市站前区盼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编号:盼质字(2024)年第(002)号,发票号码:24212000000000962286,质押金额1684584.00/质押合同编号:盼质字(2024)年第(002)号,发票号码:24212000000000982260,质押金额1397440.00/质押合同编号:盼质字(2024)年第(003-3)号,发票号码:24212000000006284681,质押金额2578862.00。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止。

查封由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