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城市楚皇城米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5607030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4日收到的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鄂0684执恢3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宜城市楚皇城米厂抵押的机械设备[动产抵押登记证书编号为:宜工商押登字(2015)001]。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时间从2024年4月7日起至2026年4月6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宜工商押登字(2015)00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