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郓城县圣鹏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4710087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3月18日收到的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1725执8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山东省郓城县圣鹏纺织有限公司名下(清花设备一头两尾型号1套、梳棉机FA231型号6台、并条机FA306A型号4台、粗纱机FA458A型号1台、粗纱机FA454型号1台、细纱机FA506型号24台、自动络筒机72锭2台、自动络筒机60锭1台)机器设备予以查封;查封详情见查封清单。查封期限:2026年3月4日至2028年3月3日。
二、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山东省郓城县圣鹏纺织有限公司名下钢结构厂房一处(24×118=2832㎡)予以查封。查封期限:2026年3月4日至2029年3月3日。
查封由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