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健正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0714115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25日收到的沁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豫0882执保11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沁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河南健正食品有限公司存放在河南健正食品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详见设备清单),价值118300元。

二、期限二年(自2025年10月23日至2027年10月22日止)。

查封由沁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清单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