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实德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0304014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1月19日收到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3)大民三初字第148、14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大连实德工程塑料有限公司201156号动产抵押登记书所记载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止。

查封期间不得进行转让、抵押、拍卖等任何处分行为。

查封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01156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