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亚太陶粒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7604055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9月9日收到的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豫0181执恢55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续行查封了被执行人郑州亚太陶粒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该公司大车间里全部生产线及设备(详见清单)。

二、续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9月7日至2025年9月6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