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菏泽恒大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0405147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月4日收到的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1728执14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菏泽恒大化工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一宗[抵押登记号为东市监抵登字第(2017)第082号]。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3.12.29-2025.12.28)

查封由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东市监抵登字第(2017)第082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