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交市日月热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3501002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16日收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晋01执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古交市日月热电有限公司抵押于申请执行人赵某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22年8月16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冻结期间不得为其办理转让、变更、质押等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