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唐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2304004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3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津01执恢4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唐山市唐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唐山市石各庄镇小令公村东盛唐院内的高频焊管机组30套、固态高频加热设备22套、起重机65台、高低压配电设施3套、压块机1台;
二、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24年2月26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移转登记手续。
查封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