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汶上县天源药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25日收到的汶上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0830执4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汶上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汶上县天源药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汶上县苑庄镇东官庄村耕地以南、蒙馆公路以北钢结构厂房(面积4746平方米)。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0日。
查封由汶上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