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金鸿珠宝首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711030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7日收到的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鄂0323执30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湖北省金鸿珠宝首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已办理抵押的机械设备共13台:钻石牌压片机1台、双头压线机1台、切割机2台、螺旋式压缩机1台(型号:10A)、小拉机2台(型号:MHXL12-30A)、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机1台(型号:HTR-10)、冷水机1台(型号:BF-10P)、大拉机1台(型号:MH-800)、微拉机1台(型号:MHWL2T16)、中拉机1台(型号:MHF12-100A)、复绕机1台(型号:MHFR16)。
二、以上机械设备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7年4月28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