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雷州市昌泰木业有限公司、广东品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590402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4日收到的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粤08执保2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雷州市昌泰木业有限公司、广东品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机械设备(具体见财产查封清单)。
二、上述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8月30日起至2026年8月29日止)。上述动产在查封期间,交由权属人保管,未经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予办理买卖转让、赠与、租赁等手续。
查封由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财产查封清单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