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大通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73020-1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29日收到的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焦执字第00060-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河南大通化工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4月23日起至2028年4月22日。

查封由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