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第一有机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3202011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6日收到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2执保11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第一有机化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庄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松源街9号的207台机器设备(详见附件)。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3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件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