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县吉能燃气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1910007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1月16日收到的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豫12执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陕县吉能燃气有限公司名下灵宝市大王镇-陕县观音堂镇输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全线61.7公里管道。

二、查封期限两年,2023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

查封由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