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6611425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16日收到的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0811执425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钢结构厂房及机械设备,抵押登记编号为滕工商抵字(2014)第0224号、滕工商抵字(2014)第0239号、滕工商抵字(2015)第096号、滕工商抵字(2015)第0230号、滕工商抵字(2015)第0229号、滕工商抵字(2016)第0027号。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5年4月10日至2027年4月9日。

查封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滕工商抵字(2014)第0224号、滕工商抵字(2014)第0239号、滕工商抵字(2015)第096号、滕工商抵字(2015)第0230号、滕工商抵字(2015)第0229号、滕工商抵字(2016)第0027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