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龙辉木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3011010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11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黑01执106、10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黑龙江龙辉木业有限公司所有的163台套机器设备(哈香抵登字2016-06号),明细表附后。
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黑龙江龙辉木业有限公司所有的184台套机器设备(哈香抵登字2016-44号),明细表附后。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3日。
查封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哈香抵登字2016-06号、哈香抵登字2016-44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