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季某、李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6905021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19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124执2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查封二被执行人季某(居民身份证号码:21**************13)、李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21**************20)所有的位于法库县冯贝堡镇工夫屯村天太牌9K-4500型秸秆压块机一台、压球机一台、宏越牌饲料粉碎机一台。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3月20日至2027年3月19日)。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