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汇丰塑胶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8913032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18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523执恢320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东营市汇丰塑胶有限责任公司所抵押的机器设备(抵押登记编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154号)。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5]0154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