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蜀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4302077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13日收到的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冀0491执775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天津市蜀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名下五层瓦楞纸板生产线MW-2500mm-30Q型号机器设备(附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抵押。

三、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2日。

查封由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