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平巨能药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月30日收到的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吉03执8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四平巨能药业有限公司257项中的系统、设备、机器等动产。(详见查封清单)

二、上述资产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25日止。在查封期间对被查封的资产不得进行权利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

查封由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