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合铧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4609050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16日收到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津0168执50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查封天津合铧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的编号为Z20101201的《矿山机械租赁合同》项下租赁设备徐工挖掘机XE700D一台(机械序列号:XUG0700BHHKA00328)。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8月16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