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亿达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2月20日收到的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豫07执26-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新乡市亿达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机器设备[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等详见(2015)延工商财押字第14号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2年3月4日起至2024年3月3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2015)延工商财押字第14号动产抵押登记书及设备清单

注:编号为(2015)延工商财押字第14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