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汶上重力机械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0511188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11日收到的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0830执188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省汶上重力机械厂抵押设备一宗,汶工商抵登字(2015)034号。

二、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省汶上重力机械厂抵押厂房一宗,汶工商抵登字(2016)003号。

三、查封期限三年,从2025年6月9日至2028年6月8日。

查封由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汶工商抵登字(2015)034号、汶工商抵登字(2016)003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