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103执367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证明编号为10033422001195387436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5日。
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其他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