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某某、辽宁新富镁制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1101147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29日收到的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323执147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朱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21**************1X)、辽宁新富镁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的该公司名下所有的自动上料系统、电弧炉窑系统等设备资产共计26项(设备明细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间二年(2025年10月27日至2027年10月26日止)。
查封由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