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城财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6602010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25日收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0)并执字第1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山西城财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抵押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孝工商抵登2007字第016号)抵押登记证项下的机器设备等资产。

二、查封期限叁年,自2022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1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移,变更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孝工商抵登2007字第016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0月